走进格林美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28日在深圳注册成立,2010年1月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代码 002340 ,总股本41.49亿股,净资产98.78亿元,年销售138亿元以上,在册员工5000余人。
查看详细格林美鼓励利益相关方认真负责地对公司的社会责任管理,尤其是供应链尽责管理,提出意见或建议,以帮助公司改进工作;同时,也接受员工、供应商、客户和利益相关方的申诉,并提供正当、畅通的渠道与妥善、公正的方式来处理申诉,保证公司的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一、申诉方式
申诉的方式有两种:电话方式和书面方式(包括 EMAIL )。利益相关方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者写信的方式向格林美提出意见、建议或申诉。
二、申诉接收
格林美国际绿色供应链管理与商务部是负责处理申诉的部门,由专人负责接收利益相关方提交的每个意见、建议或申诉,并在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确认收到。
三、申诉审查
1、可接受满足以下条件的申诉:
与格林美的供应链尽责管理,包括任何已识别的风险相关;
指出尽责管理系统的缺陷、不一致或不足;
包括足够的客观证据以合理地支持提交申诉人员的指控;
违反劳工实践与人权和环境、健康与安全相关政策的相关要求;
违反商业道德行为规范的相关要求。
本着诚信提交。
2、不接受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诉:
与格林美的供应链尽责管理不相关;
与格林美控制、影响或职责以外的问题相关;
缺少合理支持申诉的足够客观证据。
未本着诚信提交。
3、所有申诉,必须具有事实依据和真实内容,不得以臆测及虚假的内容作为申诉的依据,不得恶意攻击及诽谤。
四、申诉处理
如果申诉不符合第 1 点的条件,格林美将通知提交本申诉方该决定,包括格林美拒绝申诉的理由。如有必要,格林美可以建议其将申诉提交给其他方。
如果适用,格林美将告知申诉人与该申诉有关的具体认证计划的申诉机制。
申诉一旦被接受,格林美社会责任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诉的所有要素进行调查,并在 15 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以及用于解决该申诉的确定纠正措施(如有)告知申诉方(通知结果的方式遵循保密性政策)。
格林美采取以下行动之一来处理每个申诉:
接受申诉,需要采取纠正措施;
接受申诉,无需采取纠正措施;
驳回申诉;
公司无法处理,通过第三方处理公布处理结果或告知申诉方。
五、信息保密
申诉信息接收后,由格林美国际绿色供应链管理与商务部专人负责信息的保存,信息审核的传递,信息的处理和反馈。未经格林美国际绿色供应链管理与商务部负责人同意,禁止向部门以外人员透露。
六、申诉者保护
受理人员对申诉信息严格保密。申诉材料应作为机密级资料严格管理,未经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严禁将申诉材料转到被申诉方手中,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严重泄密、导致举报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申诉渠道
电话: +86-755-33386666
邮箱: csr@gem.com.cn
地址:中国 广东省 深圳市 宝安中心区 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 A 栋 20 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