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格林美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28日在深圳注册成立,2010年1月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代码 002340 ,总股本41.49亿股,净资产98.78亿元,年销售138亿元以上,在册员工5000余人。
查看详细2024年5月6日,格林美武汉城矿通过“反向开票”的方式,为出售废旧汽车的居民万先生提供了报税发票,这是武汉市资源回收领域开具的第一张反向发票。4月29日,格林美深汕园区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开出广东省第一张报废产品收购发票。
“源头发票”缺失是一直掣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发展的一大问题。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要求“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4月25日,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和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自4月29日起实施。
一般情况下,由销售方向购买方开具发票,即常见的“正向开票”。所谓“反向开票”,即发票的开具流程与常规流程相反,由购买方向销售方开具发票。在废旧物资回收业务中,销售方一般为自然人,往往采用“不带票销售”方式将报废产品销售给资源回收企业,这导致企业不仅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难以获得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增加了企业的税收成本。此次国家实施“反向开票”政策就像一场“及时雨”,解决了长期困扰资源回收行业的取票难题。
“反向开票”政策的实施,对于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和资源回收企业来说意义重大。不仅简化了开票流程、降低了成本,让回收企业能将更多的精力用在提高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处理能力上。同时,还将鼓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参与到废旧物品的回收中来,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激发资源回收利用全产业链市场活力,推动循环经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格林美武汉城矿开具的首单“反向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