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被批准为湖北省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发表时间:2006-07-01 浏览次数:9368

  200671,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鄂发改办发[2006]89号文。为推动各地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发改委环资司通过卫星远程培训系统在湖北省发改委培训中心举办了循环经济培训班。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被批准为湖北省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并应邀参加了此次培训会。本次培训会为我公司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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